华东师范大学关于紧盯“五一”“端午”期间 “四风”问题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30

各单位:

  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上海市纪委监委有关精神和工作部署,为纠“四风”树新风,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就紧盯“五一”“端午”期间“四风”问题工作,强调以下要求:

  (一)各单位要持续提升作风建设治理效能,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谋划部署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四风”树新风”各项工作,细化举措、抓好落实。充分利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上海市纪委监委近期公开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从中深刻吸取教训,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摒弃大操大办喜庆事宜、收送“天价彩礼”等陋习歪风,引导党员干部以身作则,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立破并举、扶正祛邪,引领社会风尚、树立新风正气。

  (二)各单位要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从政治上认识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精准监督、抓早抓小。紧盯通过快递物流收送礼品礼金、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在内部接待场所违规公款吃喝、餐饮浪费、违规发放津补贴、借操办婚丧喜庆之机敛财、公车私用等易发的“节日病”,聚焦重要岗位、关键环节、重点人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紧盯疫情防控常态化、校园安全等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适应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采取务实有效措施,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各单位纪委书记、纪检员和教师党支部纪检委员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继承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强化责任担当,推动有关工作落地生效,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坚持不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三)各单位对师生反映的、舆论媒体关注的、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发生在“五一”“端午”期间的“四风”问题线索、重要舆情,要第一时间向纪委办公室报告,并配合核查处置。


华东师范大学

学校办公室、纪委办公室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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