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虹口区广中路街道办事处社区管理办主任汤兴良收受贿赂问题。2017年至2020年期间,汤兴良利用负责招聘物业、小区拆违等职务便利,收受相关业务单位人员贿赂共计200余万元。汤兴良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被追究刑事责任。
2.嘉定区菊园新区泰宸社区居委会干部厉琴奕挪用公款问题。2016年7月至2018年5月期间,厉琴奕利用其从事社区报账工作的职务便利,超出实际需要从泰宸社区居委会银行账户中提取备用金60余万元,用于其日常消费以及偿还个人信用卡欠款等用途。厉琴奕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追究刑事责任。
3.松江区车墩镇动迁安置办公室原主任杨春林收受贿赂等问题。2013年9月至2019年5月期间,杨春林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动迁户及业务单位贿赂共计166万余元,在群众中造成非常恶劣的影响,同时杨春林还存在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等行为。杨春林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被追究刑事责任。
4.上海奉贤商业有限公司人事保障部原工作人员沈锡珺贪污职工福利费问题。2017年至2018年期间,沈锡珺利用负责发放单位福利费的职务便利,通过虚报职工住院情况,虚增节日费发放人员、发放金额,虚构发放高温补贴事实及假冒领导签字等方式,先后骗取单位公款共计25万余元。沈锡珺受到解除劳动合同处理,被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上海市纪委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