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调整二级单位兼职纪检员

发布时间:2014-12-26

 

为建立健全二级单位纪检监察工作体制,加强二级单位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根据《华东师范大学落实推进二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华师委〔201411号)的规定,经学校党委研究,对二级单位兼职纪检员进行了充实调整。兼职纪检员要在学校纪委的领导下,协助本单位党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加强源头监督,切实履行职责。具体纪检员名单见《关于调整二级单位兼职纪检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