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态化做实对高校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

发布时间:2021-12-16

  深入推进高校全面从严治党,高校纪委要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深化运用系统观念、系统思维,主动对接现代大学制度和治理体系,着力完善监督体系,推动“两个责任”贯通联动,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

  突出监督重点。在监督对象上要突出一把手,督促一把手强化宗旨意识、“头雁”意识、自律意识,带头自觉接受监督,带头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督促一把手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好党建和思想政治、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等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在监督内容上,要聚焦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对党忠诚、践行党的性质宗旨情况,对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践行“两个维护”情况,对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情况,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对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依规依纪依法履职用权、担当作为、廉洁自律等情况,强化监督检查。

  区分不同环节强化监督。事前进行初步审查,做到心中有数。聚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审查提交学校党委常委会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研究的议题及相关材料,聚焦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要工作,实施事前报备制度,随机或根据需要抽查或提出监督建议。事中注重规则程序,防范权力越轨。聚焦民主集中制的落实,督促提醒一把手增强带头沟通协调、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敢于担责、不搞一言堂和家长制的自觉,增强领导班子成员全局观念和责任意识,研究工作时充分发表意见,决策形成后一抓到底,不违背集体决定自作主张,不把分管工作、分管领域当作私人领地。事后注重“再监督”,强化落实成效。深化“三转”,强化“监督的再监督”,监督上级和学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监督不同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情况,监督各类监督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推进监督常态化。责任清单落实常态化。协同党的工作部门,为学校党委领导班子、校党委书记、校长、校党委班子其他成员、校纪委领导班子、校纪委书记、二级党组织班子、二级党组织书记、中层干部、党支部等主体分别制定清单,细化工作内容、明确量化标准,加强监督检查。警示教育常态化。将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和重点领域关键岗位人员作为重点,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组织到廉政教育基地学习、通报高校违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等方式,开展集中警示教育和分类警示教育。监督检查常态化。对重点领域开展定期检查或不定期专项督查,对学校重点任务推进情况和重要节假日时点开展重点督查,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及招生招聘等领域实行嵌入式监督,一届任期内党委巡察做到全覆盖。紧盯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不放,对纪检监察建议、监督意见、巡察反馈意见的落实情况,开展督查或“回头看”,强化闭环思维,推动形成长效机制,对整改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分析研判常态化。不定期召开纪委书记办公会议,常态分析研判各类监督检查、信访反映、问题线索处置、审查调查等情况,及时调整工作重点。结合全面从严治党履责纪实、学校重点任务推进和年度综合考核,系统细化指标,对学校和二级单位开展政治生态评价,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个人画像。谈心谈话常态化。督促提醒学校和内设机构一把手坚持与班子成员谈心谈话、与分管部门或领域的干部职工谈心谈话;纪委书记坚持每年与中层正职全覆盖谈话,纪委副书记坚持与中层干部经常性沟通谈话;坚持干部提任要谈,岗位变动要谈,有信访反映要谈等。针对监督检查、校内巡察和信访及问题线索处置中发现的问题,突出抓早抓小,用好“第一种形态”。

  健全完善制度。高校纪委要根据纪检监察体制和机构改革的要求,不断健全完善监督执纪问责的系列内控制度,着力强化自我约束、自我监督和依规依纪依法的自觉。同时,通过日常监督、专项督查、巡察监督以及“一案双查”,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制定或修订规章制度,健全完善党建思政、招生考试、人才招聘与管理、财务管理、物资采购与验收、基建及维修、出租出借等领域的工作规范和风险防控。通过不断完善监督体系,逐步形成层层传导压力抓落实的联动监督格局,让抓早抓小成为常态,推动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提升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意识,发挥“头雁”效应和表率作用,促进形成优良校风教风学风。

  (汪守建 作者系江苏海洋大学纪委副书记,本文刊登于《中国纪检监察报》2021年12月16日理论周刊第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