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 湖南4名高校领导违纪违法情况首次披露:基建工程中大肆受贿

发布时间:2017-02-23

 

近年来,湖南省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对高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部署要求,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严肃查处了常德职业技术学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杨文明,湘南学院原党委书记肖地楚,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原党委副书记、校长周先雁,湖南外贸职业学院原党委书记屈孝初等人的严重违纪问题。

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常委会会议审议批准,决定给予杨文明、肖地楚、周先雁、屈孝初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他们的违纪违法情节不尽相同,但违纪违法事实有其共性之处。

在工程基建中大肆收受请托人钱财。

杨文明、肖地楚、周先雁、屈孝初等人利用职权收受、索取请托人的巨额钱财主要集中在学校基建工程领域。杨文明利用职权收受基建老板郭某某30余万元。肖地楚长期为基建老板郑某某在湘南学院承揽工程项目提供帮助,收受郑某某别墅一套,价值430余万元。周先雁利用职务便利收受房地产开发商钟某某2000万元,因案发,其中700万元未遂;收受陈某某100万元。屈孝初利用职权在工程建设中单独或伙同其妻索取或收受请托人伏某某、黎某某等人财物共120余万元。

利用职权套取、侵吞科研经费。

周先雁利用担任学校主要领导职务的便利,采取虚列支出项目报账方式,套取、侵吞科研经费70余万元。

三是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属经营谋利或在经营活动中为请托人提供便利收受钱财。

杨文明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属参与承建学校工程项目获利250余万元。肖地楚利用其担任湘南学院党委书记的便利,为解决其弟肖某某所经营的公司的资金困难,由负责承建学校基建项目的郑某某出面,从学校专项建设资金中违规借款700万元给肖某某,案发时该款尚未归还学校。周先雁利用职权为胡某某与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合作办学提供便利,收受胡某某300万元。屈孝初为解其妻投资理财的资金之困,利用职权以借为名伙同其妻向请托人索取300余万元。

省纪委要求:

高校党委要肩负起管党治党的职责,切实承担起管党治党、办学治校的主体责任。党委书记要当好第一责任人,摒弃重科研项目轻党建的错误思想。要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末位表态等制度,以工程基建、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物资采购、科研经费管理、选人用人、招生考录等领域为重点,建立健全廉洁风险内控机制,筑牢高校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

高校纪委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要加强对学校党委班子成员的监督,特别要盯紧盯牢学校党委书记,定期将学校党委班子成员特别是党委书记落实主体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廉洁自律等情况向上级纪委报告,做到及时提醒、及时纠正、及时报告。对学校内设部门和院系单位一把手的反映,要及时报告学校党委书记。

高校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立德树人摆在首位,始终以高标准要求自己,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严守党章党规党纪,敬畏组织、敬畏党纪。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严格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