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哈尔滨市提出:拟提拔考察的人选,须公开收入、汽车、住房等个人资产。这是5年来,第3个试点官员财产公开的省会城市。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据统计,2009年1月新疆阿勒泰地区首开先河至今,试点官员财产公开的地区至少有40个。不过,多个试点财产公开的地区,目前似乎都刻意转向低调。
分析认为,这些地方试点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易引发社会顾虑,因而决策者和推动者越来越谨慎。有的试点随着领导更替而停息,有的试点为了减少阻力,避重就轻、流于形式。官员财产公开是一项重大的制度安排,仅靠红头文件是行之不远的,它需要顶层设计,也就是国家法律上的安排。
华东师范大学纪委副书记斯阳、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解志勇等学者日前说,多项调查表明,我国现已有8成干部赞成财产公示,建立公职人员财产申报与公开制度的时机已成熟,且迫在眉睫,应尽早制定《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和公开法》。
“小偷反腐”不如制度反腐
官员财产申报制度1988年至今难产
上月底,“女子盗两官员家中200万财物未入罪”一事在网上引发热议。合肥警方回应:由于主犯在逃,案件正在侦办中,案件侦结以后,会移送检察机关,再走一次司法程序。
据警方通报:安徽省银监局一副厅级官员家被盗购物卡、纪念币、玉器等财物,共计人民币150多万元;安徽省食药监局一副厅级官员家则被盗财物共计70余万元,其中有购物卡、手表、香烟等物品。
蹊跷的是,当事银监局官员说“怎么可能(被偷)这么多”,当事食药监局官员则称“具体案情以警方发布为准”。
类似事情并不鲜见。
2011年11月,山西焦煤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白培中家中失窃,白的妻子随后报警,但谎称失窃金额300万元。十几小时后,嫌犯被抓捕归案,警方发现白家失窃金额上千万元,白培中随即落马。
有媒体戏称这类案件为“小偷反腐”。
法制日报曾分析,目前我国腐败行为之所以层出不穷且金额屡创新高,一个关键原因可归咎于“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付之阙如。如果没有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我们就没有办法恰当切割官员合法财产与非法财产的界限,使得纪检监察部门事先无法密切追踪官员财产的异常,非要等到“东窗事发”才能被动跟进。
1988年,全国人大起草了《国家行政工作人员报告财产和收入的规定草案》(党内监督的形式),未真正付诸实施;1994年初,全国人大将《财产收入申报法》列入立法项目,至今仍在酝酿中;2006年-2009年,全国人大代表韩德云连续提出《关于制定公务员财产申报法的议案》;2008年1月20日,国家统计局原局长李成瑞、北大教授巩献田等50多位退休高官和学者联名,向全国人大提出“关于尽快制定《县处级以上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公布法》的建议书”,有关方面答复“仍在积极准备中”;2009年2月28日,时任总理温家宝与网友在线交流,认为建立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建议正确,是反腐的重大举措。
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也作出相关部署: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任职回避等方面法律法规,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完善收入分配调控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建立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
财产公示试点的局限与尴尬
试点多为科级 半数昙花一现
现有的至少40个财产公示试点地区中,除银川、哈尔滨、石家庄3个省会城市,其他均为县市区,由于行政级别不高,科级干部成为财产公示“主力”。
新京报记者回访了其中30个试点地区,绝大多数避谈财产公示话题,公示范围涉及局级干部的仅有广州南沙区,但只是内部公示;其余试点中,不包括哈尔滨市和4个宣布财产公示但无下文的地区,只有9个试点地区将处级干部纳入公示范围;还有15个试点地区,均将公开级别限定在科级,如江苏无锡北塘区,只要求新提任的副科级干部公示,被称为“最小的财产公示”。
除4个地区宣布启动财产公示却无下文外,还有13个地区是“昙花一现”,未回访的试点地区中则有至少3个已终止。因此,官员财产公示试点5年来,昙花一现的试点地区为50%。
新疆阿勒泰廉政网现已找不到公示栏,2009年1月,它曾对新提任的55名副县级干部全部进行个人财产申报公示,被誉为“破冰之举”。公示两次后,阿勒泰官员财产公示推行者、阿勒泰地区纪委书记吴伟平2009年9月因病去世。直到2011年2月,杨振海接任,被问及何时恢复官员财产公示时,杨说:“不再按照原来的制度做了,现在我们按照自治区统一要求进行官员财产申报。只有申报,没有公示。”
一些试点地区终止公示,是因为公众压力和个别官员的阻力。比如湖南湘乡市(县级市),2009年11月,包括市委书记在内全部69名正县级、副县级干部公示了住房等财产情况。不过,因一些新提拔干部不配合,再无下文。
难以核实是一些试点地区叫停官员财产公示的原因。宁夏青铜峡市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万玉忠说,“暂停”官员财产公示主要因为无法核实公示信息是否属实,“这项工作涉及官员个人不动产、持有股票、配偶财产等信息,涉及领域和相关部门工作不一致,在查询与核实工作中会出现信息不对称,导致信息掌握不全面、不准确。缺乏第三方机构和行政监督”。
重庆市黔江区对新提拔干部公示1次后停止试点,是因为上级叫停:中央没有新指示前,不要再搞财产公示。中山大学党史党建研究所所长郭文亮对此做过专题调研,他说,被上级叫停的不止黔江区这一试点,“不少地区官员财产公开后,群众反响较大。比如,有的干部有好几套房,虽然每套房都是合法来源,集资建房、房改房、福利分房等,但是百姓接受不了。出于稳定考虑,上级纪委等部门就叫停”。
在接受回访的试点地区中,有14个仍在坚持财产公示试点。如江苏淮安市,2012年8月至今已公示2000多名新提任科级干部的个人财产;浙江慈溪,2009年1月试点至今,每年1次,全体市管干部统一“晒”家底。
还有的试点地区从对外公示转为对内公示。如湖南浏阳市2009年9月启动试点,75名拟提拔科级干部在官网不仅晒出年收入、房产、投资、车辆、非工资性收入等所有个人财产,还晒出配偶、共同生活的父母、子女的名下财产,被称为“最彻底的官员财产公开”。不过,此模式只坚持两年多,2012年9月后再无消息。官方说,浏阳的财产公示还在进行,公示范围仍是新任科级干部,“干部配合度还不错,能够接受”,但公示渠道从原来的官网改成单位内部。
记者调查发现,多个试点地区的公示信息较粗糙,还有的更新不及时。如江苏徐州市贾汪区,多数干部只公示房产套数,未公示面积;不少干部未公示是否有私家车,公示有私家车的也未公示车型;配偶职业也只公布了行业性质;几乎所有干部都说,自己没有工资外收入。此外,在“接到过多少投诉和举报”问题上,多数试点地区未直接回应,只有宁夏银川市纪委能准确说出“电话投诉2次、信件投诉10次,纪委均责令干部核实”。
干部从抵制到赞成财产公示
立法时机已成熟且迫在眉睫
尽管试点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地区存在“步子太小”“显得粗糙”等问题,但经过试点、启蒙和宣传,让干部对它的态度从开始的抗拒、担忧渐渐走向理解和支持。
2008年9月,新华社一次随机调查表明:七成受访干部反对财产公示,支持者仅一成。2011年度法制蓝皮书,调查称已有七成公职人员支持财产公示。2012年12月,上海社科院发布的《上海法治发展报告(2013)》显示,近八成干部赞成任前财产公示。华东师范大学纪委副书记斯阳今年1月发布的调查则显示:86.16%干部支持财产公示,另有10.54%干部称上级有要求就公示。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解志勇近日说,我国建立公职人员财产申报与公开制度的时机已成熟,且迫在眉睫。
解志勇说,完善公职人员财产信息与申报制度,仅靠以往的红头文件难担重任,应尽早制定《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和公开法》,或先出台一部《公务员财产申报和公开条例》。原则上,申报主体的一切财产信息,都属于申报范围,包括房屋、土地等不动产,汽车、钟表、字画、古董等动产,以及存款、有价证券和现金货币等。为防止债务虚构型贿赂,债务状况也属于需申报的财产信息。
此外,为防止公职人员配偶等近亲属利用其影响力收受贿赂,公职人员的配偶、子女的财产信息,也应申报。
他还说,我国目前只有初任申报和日常申报。考虑到公职人员,特别是掌握实权者,在离退休后相当长时期内仍具较大影响力,应规定离任后一段时间内仍需进行财产申报;结合我国法律关于离职回避的规定,以3至5年为宜。
中纪委发布的2013反腐报告指出:治标为主,为治本赢时间。有反腐专家认为,2014年以来,随着纪委办案独立性增强、既打苍蝇又打老虎的反腐高压持续、《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出台等,反腐正由治标转向治本。
山西省委党校理论研究室主任王瑞娟说,官员财产申报是预防和惩治腐败的关键制度,是制度反腐的必然选择。
《财产申报(公示)法》被誉为“阳光法案”,1766年起源于瑞典,目前已有约100个国家推行了这项法律制度,国际社会公认它是一把反腐利器。
在经过20多年酝酿、全社会已有共识、相关配套机制逐步完善的当下,我国的财产申报公示法已到“剑出鞘”时刻。
综合新京报、法制晚报、上海党史与党建等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