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华东师范大学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
9月27日下午,中共华东师范大学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普陀校区召开。新当选的11名校纪委委员出席会议。会议由曹友谊同志主持。
会议讨论并通过中共华东师范大学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办法。经无记名投票选举,曹友谊同志当选为中共华东师范大学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俞黎阳同志当选为副书记。选举结果提交校第十四届党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
新当选的校纪委委员列席了校第十四届党委第一次全体会议。
曹友谊同志在讲话中对学校党委、全体党代会代表和纪委委员的信任和支持表示感谢,要求新一届纪委认真学习贯彻学校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做好党代会精神传达、学习和研究,持续推动学校纪检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曹友谊对加强第十四届纪委自身建设提出了要求,强调纪委班子要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提高纪委议事决策能力;纪委委员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廉,充分发挥示范表率作用。